检票管理制度
点击次数:292 发布时间:2015-12-25
1.范围
本制度规定了兰亭景区检票管理制度。
本制度适用于兰亭景区检票人员管理工作。
2.内容
2.1检票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、佩证上岗,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。
2.2工作时间严禁脱岗、串岗、酒后上岗,禁止办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2.3对持优惠类门票的游客要查验相关证件,确认所持证件与景区门票优惠政策相符方可放行。
2.4引导游客正确验票或帮游客验票,提醒游客妥善保管门票,不要损坏、遗失或与他人交换使用。
3.检票方法
3.1将门票条形码对准闸机验票口,验证后,请游客推杆入园。如遇无法验证,输入条形码数字验票。如遇检票闸机故障,无法及时修复时,用手工检票。
3.2因二次或多次检票,遇门票损坏,应及时核对游客相关信息,报游客中心或信息中心进行验证。
3.3严格实行一人一票制。对私自放人或不负责任,导致无票进入景区的,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3.4第一次除责令其写出检查,作出检讨外,补齐应收票款数,给予当事人应收票款数2倍的罚款,并通报景区试岗一个月。
3.5第二次除责令其写出检查,在景区作出检讨,补齐应收票款数,给予当事人应收票款数3倍的罚款,并通报景区试岗三个月。
3.6第三次发现的给予当事人应收票款数4倍罚款,并通报景区予以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