售票服务规范
点击次数:301 发布时间:2015-12-25
1.范围
本规范规定了兰亭景区售票服务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。
本规范适用于兰亭景区售票人员管理工作。
2.服务目的
2.1严格执行门票政策,使游客及时购票进入景区
3服务要求
3.1售票人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,兰亭景区售票8:00到岗,工作期间统一着装、佩证上岗,微笑服务。
3.2上岗前首先开启电脑等各相关设施设备,进入电脑操作系统,双击打开运行售票程序,检查网络及售票软件是否正常运行,摆好窗口售票员台签。
3.3当客人来到售票窗口时,应先讲“您好,欢迎来到兰亭景区”,主动询问游客需求、游客人数,讲明票价,按规定出售门票,若团队按规定打折。积极向游客推荐公司下属景点,推销联票,并向游客推荐景区讲解。
3.4售票员清点票款后,要将门票、发票连同找回的钱款轻轻递给游客,唱收唱付,禁止出现抛钱、抛票现象。
3.5认真执行景区门票优惠政策,对需要游客出示相关证件时要“请”字当头,热情礼貌。
3.6主动解答游客的询问,做到百问不厌,杜绝与游客发生口角;游客出现冲动或失礼时,应保持克制态度,不能恶语相向。
3.7对于客人提出有争议的或不明白的票价,售票员要认真、耐心、准确回答游客的咨询,态度热情、语气和蔼、音量适中。
3.8对于旅行社购票时售票员要认真核对优惠协议、旅行社派团单等相关证件,严禁办理手续不完备、条件不合规定的票务。
3.9对网上购票的客人,要礼貌请其初始购票人的有效证件(身份证),经核实无误、由客人签单后方能售票。
3.10游客购错票或多购票时,售票员应按景区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退票手续,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的,应耐心向游客解释。做到票款相等,严禁出售回笼废票。短款自补后及时上交。
3.11每日结账后将票款整理好交予景区保安缴入指定银行和帐号。把银行缴款回执和《门票日报表》交于景区财务。
3.12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,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,不准乱开、乱用。